关于山东济宁开展2018年度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通知:社会保险稽核办法

2021-03-19 年度总结 阅读:

金融网权威发布关于山东济宁开展2016年度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通知,更多关于山东济宁开展2016年度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通知相关信息请访问金融网。 为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维护参保职工合法权益,规范参保单位参保缴费行为,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和《山东省社会保险稽查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定于2016年3月15日至7月31日,开展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稽核范围
主要稽核在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登记参保缴费的各类单位,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人事事务代理机构以及社会保险关系属地管理的中央、省属驻济各单位等(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其中,市直机关事业单位、20人以下的用人单位不作为本次稽核的重点,根据年度稽核工作总体安排,随后再对这部分单位进行有重点的抽查。根据济人社字[2015]129号文件要求,属于2015年度经市人社局、财政局等四部门认定公布的三类、四类企业,以及经实地稽核达到三类、四类标准的企业不再参加稽核。
二、日程安排
经研究,对用人单位稽核的时间安排如下:3月15日至31日,共安排稽核95家,其中农林牧渔11家、采矿业27家、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6家、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34家、教育7家;
4月1日至29日,共安排稽核制造业231家;
5月3日至31日,共安排稽核188家,其中建筑业74家、住宿和餐饮业24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2家、金融业68家;
6月1日至30日,共安排稽核187家,其中批发和零售业153家、房地产业34家;
7月1日至29日,共安排稽核113家,其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6家、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22家、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8家、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18家、卫生和社会工作8家、文化、体育和娱乐业8家、公关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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