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第二季度微述职报告_基层干部述职报告范文

2019-12-01 季度总结 阅读:

  市检察院第二季度微述职报告

  现将第二季度工作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推动责任落地生根

  制定了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责任清单和履职尽责情况登记册;机关党委书记与机关各支部签订抓党建工作责任状,层层传导工作压力;机关党委每月初向各支部下发每月工作安排表;实行机关党委每月例会制度,定期对党建工作要点、责任清单落实情况进行追踪检查、公开通报,真正压实责任。

  二、落实落细,抓好"三抓一促"各项工作

  一是打造品牌抓学习。擦亮以"党员三日+"为主要载体的学习教育品牌,通过个人自学、支部研学、专题讨论、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抓好党员干部学习教育;通过开展重温入党誓词、赠送"政治生日贺卡"等活动,增强党员的认同感、归属感;积极开展防汛救灾、"精准扶贫"、"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强化党员干部奉献意识。截至目前,共给党员发送政治生日卡92张,开展支部主题日活动10次,组织志愿公益活动5次,开展法律援助、法律宣传3次。

  二是强化教育抓作风。巩固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启动了"以案为戒,正风肃纪"专项活动,驰而不息反"四风".

  三是完善制度抓规范。创新流动党员的学习教育管理,针对大量党员干警经常外办案办事、人员难以集中等情况,组建临时党支部、党小组,建立"手机短信+微信"党建学习平台,已发布短信7期16条、微信99期248篇、图片744张。

  四是深化创先争优、促进党员干警履职尽责。积极争创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将争创目标细化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具体节点。积极开展"红旗党支部"活动,表彰了2个红旗党支部;深入开展争创合格党员活动,9名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有1名党员被市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有2名党员干警获全市通报表扬。

  三、立足职能、服务中心大局

  一是在公共服务上彰显担当。开展"进社区、访民情、解难题"活动,深入社区走访调查9人次、认领问题9个。组织机关党员干警参加社区创卫劳动、志愿服务、精准扶贫、抗洪抢险等各项公共服务活动15批次375人次。

  二是在服务发展上彰显担当。认真落实服务非公经济"鄂检十条"等战略举措,依法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x件x人、提起公诉各类刑事犯罪案件x件x人,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法治环境。

  三是在推动改革上彰显担当。积极推动司法体制改革,扎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党建凝心聚力作用,实现了党建工作与检察改革工作相得益彰的目标。

  下一季度我们将以本次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年初的工作部署,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狠抓落实,促进我院机关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2月2日在西安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民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欢迎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检察工作情况

  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人大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总体部署,切实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着力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安居乐业,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围绕中心工作,主动服务全市发展大局

  紧紧围绕市委的重大部署,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和结合点,忠实履职,主动作为,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增强。

  (一)加强秦岭北麓生态保护。市院牵头成立服务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制定《服务秦岭北麓生态保护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综合运用打击、预防、保护等手段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积极会同公安、环保等部门开展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全力推进秦岭北麓绿化工程专项预防,依法促进生态环境的治理;继续加大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的力度,认真排查涉林、涉水、涉生态的犯罪线索,批捕非法采矿、盗伐林木等犯罪23人、起诉51人,起诉人数同比上升34.2%.长安区院办理的秦岭北麓生态保护案件,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十大精品案件";周至县院在高检院举办的"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推动建设美丽中国研讨会"上做了交流发言。

  (二)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积极参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620人、起诉601人,同比分别上升10.1%和43.8%.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和技术创新,批捕侵犯著作权和商业秘密、假冒注册商标等犯罪18人、起诉32人。深入开展建设领域施工环境专项整治,立案侦查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8件41人。强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充实查询内容,规范查询条件,拓宽查询渠道,累计提供查询4万余次,同比增长了两倍,依法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三)深化重点领域预防工作。组织开展"一带一路"专项预防,主动了解重点项目的司法需求,围绕招投标、资金拨付、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等环节,积极延伸预防工作触角。按照高检院的要求,认真组织"服务国企改革发展"专题预防,向43家预防协会成员单位赠送《未央·长庆模式——国有企业职务犯罪预防实践与探索》,全面落实检企双方沟通协调、对策研究、协助办案、综合保障四项预防职务犯罪机制,帮助企业完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和内部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为实现国企改革目标保驾护航。

  二、强化法律监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始终坚持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不断推进"平安西安和法治西安"建设。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推动"平安西安"建设。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累计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6692人、起诉8018人。一是从严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围绕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抢夺等多发性犯罪,批捕3078人、起诉3339人,分别占批捕、起诉总人数的46%和41.6%.二是集中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坚持对涉众型经济犯罪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收集和固定证据,累计批捕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271人、起诉146人,同比分别增长3.6倍和5.3倍。三是突出打击"黄赌毒"和网络犯罪。积极开展扫黄打非、禁毒禁赌专项斗争,依法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组织传播邪教、盗卖个人信息、金融电信诈骗等新型犯罪,累计批捕上述犯罪嫌疑人955人、起诉946人,办理重特大毒品案件88件176人。四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合相关部门先后开展打黑除恶、打击境外电视网络接收设备、打击传销等专项工作,累计批捕上述犯罪嫌疑人54人、起诉116人,对司法办案中发现的治安隐患和监管漏洞发出检察建议282份,依法促进治理体系完善和治理能力提升。

  (二)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全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委关于反腐倡廉的部署,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206件279人,同比分别上升12.6%和6.1%.一是依法惩治贪污贿赂犯罪。坚持有腐必惩、有案必查,强化对重大复杂案件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开展查处涉及群众利益和行贿犯罪专项行动,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82件233人,同比分别上升14.5%和12.6%.其中: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140件,占立案总件数的76.9%,同比上升6%;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30人,占立案总人数的12.9%,同比上升50%.二是依法惩治渎职侵权犯罪。以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为抓手,深入社会保障、支农惠农、食品药品等领域,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24件46人。抽调专人办理高检院交办的"5·15"专案和"7·06"专案,立案侦查渎职犯罪案件2件4人。三是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开展服务保障农村"两委"换届选举专项预防,组织新当选的390名村支书、村主任参加法治大讲堂;发放《西安市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案例选编》3万余册,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综合推进案件剖析、专题报告和年度报告工作,开展警示教育、个案预防和预防调查345次,发出检察建议37件。注重预防文化建设,莲湖区院拍摄的《人生罚单》获全国检察机关预防微电影比赛二等奖。四是提升侦查法治化水平。严格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坚决杜绝刑讯逼供和违法取证。发挥信息引导侦查工作的科技优势,市院侦查情报中心为办案提供各类信息查询512次,提供技术服务79次,同比分别增长136%和45.3%.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加大追逃工作力度,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追捕、劝返在逃人员7人。

  (三)强化对诉讼活动的监督,保障司法公平公正。全面落实市人大决议,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一是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坚持罪刑法定,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公安机关立案28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公安机关撤案56件,追捕、追诉185人。在公安派出所设立检察官办公室22个,会签文件制度67份,提前介入重大案件342件,监督立案21件、监督撤案23件、纠正漏捕26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4件,全方位监督公安派出所的侦查活动,受到高检院充分肯定,检察日报进行了专版报道。二是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监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1533人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34件,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694件;加大监外执行监督力度,对不符合缓刑、假释条件的,督促监管机构收监11人;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28件,监管部门和办案单位采纳27件;严格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审查各类特赦案件266件,纠正特赦不当3件,实现了"一个不能漏、一个不能错"的目标。深入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专项检察,核查社区矫正监管3292人,纠正脱漏管26件,纠正执法不规范、送达不及时等情形130件,在专项检察中立案侦查3名司法行政人员滥用职权案。三是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违法行为调查、支持起诉等手段,累计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500件,其中:市院受理296件,同比上升12.1%;对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提请省检察院抗诉16件,同比上升14.3%.市院与雁塔区院联合查办的虚假诉讼案,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优秀案件".四是严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认真听取辩护律师意见,落实疑罪从无和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对判决结果明显超越量刑建议范围的提起抗诉11件23人,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451起案件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对不构成犯罪的不批捕146人,对社会危险性不大、无羁押必要的不批捕580人,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批捕1440人;对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532件次。

  (四)坚持司法为民,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以首办责任制为核心,以"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以视频接访接待室为新平台,受理群众举报控告、来信来访1431件;两级院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157人次、批办案件25件;认真对待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妥善解决134起涉检信访案件。制定下发《贯彻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细则》,督促相关行政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非法行医犯罪19件19人,批捕非法行医犯罪嫌疑人24人、起诉38人;加大食品药品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力度,批捕51人、起诉78人。完善司法救助机制,依法将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特定民事侵权行为受害人纳入司法救助范围,累计提供司法救助39人次、救助金额31.5万元。坚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分案起诉和"捕、诉、监、防"一体化模式,从轻处理未成年人犯罪87人;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社会矫治,未央区院"6+1"未成年人工作机制、临潼区院"512"未成年人工作方法被高检院推广。

  三、规范司法行为,严格依法履行检察职能

  树立平和、理性、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深化检察改革和专项整治工作,推动检察权运行进一步公开、透明、规范、高效。

  (一)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提升司法公信力。一是探索检务公开新途径。制定《关于全面推行检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细化公开的内容、对象、时机和方式,发布各类法律文书2036份,同比增长32.4倍;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1435条,同比增长5.4倍;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74条、微博微信5100余条,"两微一端"在全省检察系统率先实现全覆盖。二是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会同市司法局制定下发《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在人民监督员选任方式、监督范围和程序、知情权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新要求,累计组织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17件,报请省检察院评议2件,规范了职务犯罪侦查权的行使。三是推进刑事案件速裁试点和释法说理工作。刑事速裁试点扩大至全市范围,累计对989件轻微刑事案件适用速裁程序,有效提升了司法效率。与相关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以案释法工作制度》,积极落实"检察官以案释法"任务,5名业务骨干入选全市政法系统"以案释法"人才库。四是积极参与"法治西安"建设。按照市委深化社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要求,将检察机关承担的改革任务逐一分解、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二)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全市检察机关按照高检院确定的8个重点,集中开展职务犯罪案件侦查、控告申诉受理接待、刑事执行监督、扣押冻结款物执行、办案工作区和警车管理使用等专项督察,排查司法不规范重点问题37项,并制作清单,剖析原因,确定了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对1984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立案监督、职务犯罪、民行监督等案件进行质量评查,逐一整改线索受理、文书制作、证据提取、案卷装订等方面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坚持开门推进专项整治工作,400余名社会各界代表,受邀参加以"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公信"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实地了解检察机关的司法办案流程,全面听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开展情况汇报。

  (三)着力完善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体系。加强案件的统一受理、网上流转、流程监控和预警提示,建立网上流转案件每日巡查制度,对法律文书使用不当、未进行风险评估、未依法听取当事人和律师意见等情形,及时发出流程监控和期限预警,全年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接收案件14621件。推行卷宗制作、卷宗管理、内部阅卷、律师阅卷电子化,累计接收电子卷宗6826件,对检察环节在办的115件刑事诉讼涉案财物进行集中管理。发挥检察技术对业务工作的监督制约和办案质量的推动作用,完成各类技术检案218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决贯彻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检察工作的部署、决议和要求,市院专题报告打击毒品犯罪情况,1名副检察长向常委会述职并按照审议意见整改。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及时邀请政协委员视察调研检察工作,认真听取批评、意见和建议。积极接受舆论监督,加强与新媒体的沟通,开展提升"两率一度"、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宣传,发布检察新闻4282篇次,主动回应舆论监督和社会关切。

  四、提升能力素质,努力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按照"五个过硬"要求,坚持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强化职业素养,培育优良作风。一是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组织广大干警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打牢队伍理想信念根基。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扎实组织好专题党课、集中研讨和对照检查整改工作。二是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分层分类开展领导素能、专项业务等岗位"学、练、赛"活动,在全国范围内邀请法学专家、业务骨干授课,继续深化"双师制"的检校合作模式,先后培训反贪、预防、民行和公诉等部门干警1200余人次,2名干警荣获"全国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手、全国检察技术信息人才"称号。三是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制定下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检察长谈主体责任、纪检组长谈监督责任"活动,5名区县院检察长到市院述职述廉,狠抓"两个责任"落实。制定下发《加强司法办案内部监督,防止说情干扰的七条禁令》,进一步严肃办案纪律、确保廉洁司法。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市院警示教育基地被命名为市级廉政教育基地。四是持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和"创品牌"工作。定期开展集体调研、对口联系基层院、巡视基层院领导班子、业务部门对口指导等工作,市院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检务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市院和12个基层院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面加强科技强检工作,市院法医临床、法医病理和文件检验三个司法鉴定实验室通过国家级认证;完成检察专网分级保护建设,建成加密邮件、高清视频会议等系统,配置侦查装备60余种,市院和长安区院被高检院评为首轮"全国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全市检察机关保持了争创一流的良好势头。

  总体来看,2015年全市检察工作平稳推进,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法律监督的能力、力度和实效,与加强"法治西安"建设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的要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二是检察体制改革需要进一步深化,检察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基层基础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高素质专业人才相对缺乏,案多人少的矛盾比较突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逐步加以解决。

  2016年检察工作任务

  2016年,全市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上级政法工作会议和检察长会议的各项要求,以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主线,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稳步推进检察改革,严格规范司法行为,调整司法办案重心,提升服务大局能力,为西安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和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国际化大都市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主动服务西安发展大局。立足检察职能,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我市推进"四个全面"的总体布局,坚决贯彻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关于法治西安建设的实施意见》,细化和完善服务保障我市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具体措施,不断健全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公司企业管理秩序、侵犯知识产权和技术创新、破坏生态环境等犯罪案件优先受理和快速办理机制,努力为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的推进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二是切实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坚持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依法从宽处理轻微刑事犯罪相结合,积极参与和推进"平安西安"、"法治西安"建设。继续保持惩治职务犯罪高压态势,健全完善内部线索管理、初查立案、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等工作制度,加强职务犯罪个案预防、专项预防和行业预防,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全面加强对刑事立案、刑事审判、刑事执行、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监督,积极探索提起公益诉讼等制度,坚决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更加注重人权司法保障,更加重视证据审查和办案质量,依法保障律师和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

  三是着力提升司法公信水平。积极推进检察改革,对已经开展的试点任务在深化上下功夫,努力探索经验做法;对尚未启动的改革措施在调研上下功夫,及时提供决策参考。继续健全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的工作机制,努力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了解和监督检察工作创造便利条件。全面深化检务公开,主动回应舆论监督和社会关切,更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是努力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提升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司法办案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进一步落实领军人才培养规划,加大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力度。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加强自身司法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全力以赴推动"抓规范、创品牌、争一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的各项决议和要求,把人民群众的期待变成检察机关的自觉行动,敢于担当,奋发有为,努力为西安改革发展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市检察院第二季度微述职报告_基层干部述职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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